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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关于选拨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7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国家汉办、辽宁省教育厅现启动2013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选派工作。依据国家汉办《关于推荐2013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汉办[2013]99号)有关文件精神、辽宁省教育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及我校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的需求及有关管理规定,现将我校选派汉语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3年3月26日至4月9日

  二、岗位需求

  1、我校三所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6名,其中:伊尔库茨克大学孔子学院2名;维尔纽斯大学孔子学院3名;达喀尔大学孔子学院1名。

  2、孔子学院总部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772名(含我校需求6名)。孔子学院教师赴外任期为3年。

   3、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需求教师322名。

   4、教师岗位要求情况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三、申请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体育艺术等专业学习背景。   

  (2)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

    4、年龄条件

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选拨、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根据汉办有关规定,我校作为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申请者应首选我校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申请表填写后,请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提交学校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审核。

(2)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

 (3)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院系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院系推荐信。

2.学校审核、推荐上报

学校将组织人事处、国际交流处、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1:2比例推荐人选。经学校研究后,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将推荐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

五、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将申请材料于2013年4月8日前报送学校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拨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汉语教学基础、汉语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与课堂管理、中华文化与跨文化交际、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等;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通过者将同时获颁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七、录取培训

根据选拨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及年终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配偶补贴、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

九、我校教职工申请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孔子学院汉语教师、国家公派教师的选拨考试有关规定和校内优惠政策,按照《辽宁大学选拔培养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汉语教师暂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向学校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咨询。

联 系 人:王立岩

联系电话:024-62202519

电子邮箱:lndxky@163.com

     

                一三年三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