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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6

2018年辽宁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孔子学院奖学金,委托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海外部分汉语考试考点(以下简称推荐机构)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汉语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

辽宁大学作为接收院校之一,欢迎世界各国学生申请此奖学金来我校学习。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及汉语国际推广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189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一学年研修生

2018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1.1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70分,具有HSKK成绩。

1.2 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1.3 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

2. 一学期研修生  

20189月、2019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2.1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具有HSKK成绩。

2.2中医、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

3. 四周研修生

2018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3.1 中医、太极文化

具有HSK成绩。

3.2 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3.3 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

具有HSK成绩。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每团10-15人。

三、办理流程

20183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申请截止日期为:

1. 420日(7月入学)。

2. 620日(9月入学)。

3. 920日(12月入学)。

4.1220日(20193月入学)。

汉办集中评审,择优资助,于入学前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18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hanban.org

五、其他

1. 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2. 辽宁大学开学时间为20189月或20193月,具体报到注册时间请详见《辽宁大学录取通知书》。

3. 奖学金网上申请截止时间:2018531日。

六、联系方式

辽宁大学孔子学院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张可心 

Tel/Fax: 0086-024-622025190086-024-62202132

E-mailldkzxy@163.com

 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崇山中路66

 编:110036

国家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hanban.org

传真:0086-010-58595727

七、附录

      1.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录1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 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 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辽宁大学提供奖学金生第一学年校内留学生公寓免费住宿,双人间标准;经奖学金生申请和学校批准,也可选择校内其他留学生公寓或者校外住宿,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 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 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人。

 

附录2.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  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三、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