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热爱国际汉语教育事业,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奉献精神。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2年(含)以上从事汉语作为外语教学或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经历;有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5、具有良好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合格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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